――透视中国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的灰色行为
最近,中国媒体与学者们集中精力评论并称颂“中央一号文件”,尽管那里面的许诺离落实还非常遥远,但借此表示一下对中共中央及第四代领导的信心与颂扬,却绝对是个不可错过的好时机。而另一个本应该引起关注的问题,即全中国10万亿国有资产重组,却被媒体看似无意地忽视了。其实这种忽视并非无意,而是因为关注它有太大的难度。连中国政府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各地的国有资产转让过程,大都处于不透明的灰色状态。
国有资产:最后一块“唐僧肉”
熟悉中国近25年“改革史”的人都知道,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曾给不少人制造了致富机会。就在中共政府表态“坚决制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口号声中,中国巨大的国有资产就在不断流失。前几年,曾经因为有高层人士认为“国有资产应该尽快非公有化”,国有资产管理局曾一度撤销,但不到三年之后,又成立了一个“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大动干戈地撤庙建庙,也只为了如何对这一块“唐僧肉”重新分配。
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主要任务是忙于制订各种法规,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之后,今年1月8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国资委网站上公布。在上述五项法规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被称为“是市场最为期待的”法规。立法者声称:这是一个稳定、公开、公正,并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能够“指导、促进产权交易并保障交易的安全。”
且不谈这些法规在可操作性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只要仔细阅读这部法规,就可以挑出好多不具可操作性的条文来。这里只谈一点事实:仅就时间而论,这部法规出炉就远远滞后于中国各地地方政府出让国有资产的高潮。早在去年12月初国资委公布将对10万亿国有资产重组之前好几年,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与国企经营层就已经知道这是“新发展背景下的最后一场盛宴(一些地方官员在媒体上发言的用语)”,“过了这一村”就再也没有这个“店”了。
地方官员们缘何要抢先“重组国有资产”?
在不少“改革”中,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总是低于中央政府,比如农村“减负”(减少基层政府向农民乱收费),就是年年讲却年年不见落实的所谓“农村改革”,强悍的朱鎔基对这些狡猾的地方官无可奈何,只有装聋作哑,在口头上对农民表示关心而已。但在这次“国有资产重组”的“改革”中,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远远高于中央政府。还在国资委吭吭嗤嗤制订法规之时,不少地方政府就已经以超乎想象的高速度,抛出了出售国有资产的清单和本地区完成国有资产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时间表。广东省与深圳市虽然声称已经“启动新一轮国有资产重组浪潮”,但其它地方政府不声不响地“重组”,却似乎显得更“高明”。这倒不是地方政府官员真有什么超前的“改革意识”,说穿了,真正的原因在于官员们个人利益与“出让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益密切相关。
地方政府抢先“重组国有资产”,主要是想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立法在时间上“赛跑”,尽管中国官员很少真在乎法律约束,但在法律未出炉之前,有些事情做起来更为方便,至少不会在政治斗争中给人揪住尾巴。
例如,在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对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过程中,政府的财务报表中都会增加“国营企业民营化收入”这一科目,并被列于资本收入帐项之下。但到目前为止,中国各地政府国有资产已经转让了不少,各级政府的财务报表中却没开列这一科目。再如,按照公平原则,卖方(政府)本应该公平地对待所有潜在的买方(受让方),公开披露有关信息。但在中国目前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中,作为卖方的地方政府往往事先早就“内定”了受让方,并拒绝为其他投标人披露必要的信息。一场本应公平、公开的国有资产转让,往往成了地方官员与特定商人之间一对一的台底交易,买卖双方间的猫腻外人无法得知。“法不禁止即自由”,在没有任何法规约束政府官员转让国有资产之前,各地政府官员那种近乎于半公开掠夺的灰色行为,又有谁能奈何?即使后来被抓住了老鼠尾巴,最多是说“经验不足,交了一次学费”而已。
新的掠夺方式:集体私分
多年官场经验让地方官员与国企领导层明白一点:个人独吞远远不如集体私分来得安全。在这次瓜分国有资产的最后盛宴中,他们充分表现了“中国特色”的政治智慧:将领导层全部纳入贪腐行列,并用奖金福利等名目将国有资产的小头分给职工,以堵住他们的嘴,而领导层则团结一致,瓜分了国有资产的大头。
仅就近三年国家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做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即可看出这一黑洞之触目惊心——
2000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以给职工发放股权的方式,私分国家、集体资金968万元;原青岛动检局和山东商检局在“三检合一”机构改革期间,巧立30多种名目,滥发钱物达4,677万元;广东石油企业集团公司下属某加油站通过做假账,瓜分2,753万元。
200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1个支局及部分分支机构隐瞒收入13.17亿元,隐瞒的收入用于滥发钱物达6.39亿元。其中,广东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只有124名职工,但该局从1998年至2001年4月,用隐瞒转移的收入发放钱物共计3,485万元,人均达28万多元。
2002年度审计报告透露:1995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总行通过种种方式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达5,736万元。
2003年12月26日,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曝光。广东省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就在去年,广东省还以一元人民币的象征性价格转让了总资产5亿多的现代农业集团公司,并将此称为“新一轮重组国有资产的开端”。至于重组背后的黑幕与重组过程中的灰色行为,只有当事人心中清楚。深圳也声称今年要重组1,000亿元国有资产,这个经济特区在贪污腐败方面曾为中国创造了不少“先行经验”,有不少人凭借“国有企业改革”成了新富人,这次重组当中自然会再次发挥其“创造力”。
尽管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巨大,但据审计部门追踪了解,上述案件的涉案人被以私分国有财产罪判刑的却少之又少,其原因究竟何在?
与国有企业领导层个人私分国有资产相比,集体私分的行为具有相当坚实的“群众基础”,往往是集体决策、共同犯罪,全体职工利益均沾,包括国企内部的纪委监察部门也是既得利益者,因此由“内部人”举报、监察的动力完全缺失,曝光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据披露,与国企领导人个人贪污受贿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相比,集体私分国有资产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数额更加巨大,只是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下,人们早已经明白贪污腐败者无罪,被抓住了就算倒霉。早在前几年,中国民间就已经将邓小平“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句名言改成“不管白老鼠、黑老鼠,不被猫抓住就是好老鼠”,并以此来形容中国的反贪污腐败,意思是中共治下无官不贪,那些被抓住的贪腐官员,只不过是只被“猫”抓住了的倒霉“老鼠”而已。大多数未被抓住的“老鼠”依然耀武扬威,仍然被称为“党的好干部”。
10万亿国有资产重组,将是中国权势阶层最后一次暴富机会。面对这样一群数量庞大,正虎视眈眈盯住最后一块肥肉的硕鼠们,中国政府不思改革目前这种以人治为特点的政治体制,只指望用几部法规来规范权势集团的掠夺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的一种自慰罢了。
(写于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