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用宏大叙事方式比较中美两国的差别,有比较政治制度的,有比较人居环境的,也有比较教育制度的,当然更多的是比较收入水平。但我近日看到的两篇有关拆迁的报道,却比上述几个角度更能直观地说明美国人与中国人生存状态之差异,这差异就是:在以人权为本的美国,公民权利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证;在权力至上且肆虐无边的中国,政府本身成了剥夺人民各种权利(包括生存权在内)的罪魁祸首,民众即使用生命维权也只能为世间留下又一幕人间惨剧。
先说一个中国人听了会感到象天方夜谭的美国拆迁故事:10美元购买纽约曼哈顿区的高级公寓。这个故事的背景如下:纽约曼哈顿区东村火星酒吧曾是公认的最好的平价酒吧之一,因而成为流浪者群聚的艺术场所,它不但以喧嚣古怪的顾客而闻名,也以满墙的涂鸦和震耳朵欲聋的爵士乐而广为人知,极富个性和艺术感染力,因而成为纽约著名的文化符号。今年6月底,这栋保留着老纽约记忆的老房子即将被推倒,在该片土地上将建起一座12层65套的高级公寓。
火星酒吧楼上是廉价公寓,楼上的9位房客在6月底将被迫搬离他们租来的房子。但是他们与建筑开发商BPC达成的协议是两年后花费10美元即可在这栋新的高级公寓里购置一套新公寓。
这样的便宜事情是依靠什么捡来的?其实是两条,一是美国的法律保障房客的权益,一般情况下,房东不能赶走房客,房地产开发商就算是买下了房子,成为新主人,也无权赶走原来的租户;二是美国绝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贫富混居,在新建住房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低收入房。BFC的住房建设计划中,指定了13个单元为低收入单元。这9位坚持不愿意搬家的“钉子户”获得了10美元购买住房的优惠,另外4套将以15万美金的价格卖给那些年收入不足6.4万美金的人。这一收入水平约为该地区平均中间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