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与西方之间的主要话题之一就是人权问题。如果说在艾未未被抓捕之前,西方社会对中国政府抓人的批评不太给力,那么在艾未未事件上几乎是态度一致地及时作了反应,联合国“强制失踪或非自愿失踪工作小组”更是采取了罕见的行动――正式抗议中国“持续有压迫异议人士这种令人不安的趋势”,“根据国际法,强制失踪是一种罪行,即使短期秘密羁押都构成强制失踪”。但所有这些,均无法让北京政府停下打压之手。
北京当局将西方国家的批评视若无物,表明西方国家与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长期博奕已经陷入失败。而失败的原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溯源至当年美国在本国跨国公司游说之下先将最惠国待遇与人权脱钩,继而促成中国入世。表面上看来,这两点似乎只与经济有关,但事实上这是西方国家唯一能够迫使中国改善人权状态的有效工具。
90年代是美中两国“人权外交”的全盛时期。其时“六四”天安门事件过去未久,西方各国虽然在90年代前几年就陆续放弃了六四之后开始的经济制裁,但美国作为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及贸易伙伴,国会还必须每年举行专门会议,批准当年给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也因此,每年在美国批准最惠国待遇之前,北京当局不得不释放几个著名的异议人士,营造出“中国人权有了进步”的表象,以换取美国国会议员的好感。记得当时在香港一些政论杂志上常见一种漫画,即北京政府将一个被抓捕的异议人士当作一个大红包送给美国,而美国的回报是批准当年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这种交易对中国来说当然有益无害:释放几个异议人士,换来的却是美国出让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