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读完《财经》杂志5月9日的文章“公共安全账单”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1-05-08/110712639.html)之后,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谁是中国“公共安全”的最大破坏者?
这篇文章做了大量调查,再加上身处中国之内,作者与杂志对这一个敏感话题自然会加倍小心,数据是可靠的,结论是审慎的。公共安全支出超过军费勿庸置疑。该文对支出特征的概括如下:
第一大特征是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主要与国家暴力机器相关。在2011年6244.2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中,武警、公安、法院、司法、缉私警察五大类的预算额度即达到 5064亿元,占全部公共安全预算的81%。其中,公安部门(含国安、铁道民航公安)预算高达3225.62亿元,其次是武警的1046亿元,而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预算不过608.74亿元,只占9.7%。
第二个特征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超过中央政府,二者分别为5219.68亿元和1024.53亿元,比例超过3∶1。这意味着地方仍是维稳的主体。
第三个特征是检察院、法院的经费主要依赖地方同级财政,这也加剧了司法权地方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