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原地,荒凉的地方只有不长五谷的山沟,我们逃离饥饿,寻找幸福,交通部门要走我们的所有,让我们挤在一起窒息,疯狂,死去,认清自己 不如他们眼里的一条狗,弟兄们,我们不如一条狗。
我们没有身份,警察抓住我们说“活该”,“如果不交钱你就没有三证,对我们来说你们等于不存在。”可是我们存在,我们还活著,兄弟们,我们还存在。
我们游来荡去,像蝗虫,从《三国》《水浒》吃到现在;他们说我们是害虫,弟兄们,他们说我们是祸害。
――摘自郭昌盛《中国农民工的生存状态》
每年临近中国春节,充斥中国媒体的主要是两大类内容:一是中国政府如何关心民工,细心安排“春运”工作;二是民工的生存状态,主要是政府如何帮助民工追讨欠薪,以及民工们以各种各样五花八门、极其无奈的方式向雇主追讨欠薪。
农民工大多是农民中的青壮年男性劳动者,了解这个人数高达两亿多的社会底层之生存状态,才能了解中国经济繁荣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也才能了解这种繁荣能否持久。
劳动力市场上过剩的人群――农民工
从中国农村流落到城市打工的民工,从90年代中期的9,000多万终于发展到2亿多人左右。这些既没受过多少教育又没有受过技能训练的农民,一旦离开他们的家乡,就踏上了一条充满了人生风险的道路――中国那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劳动力市场早已经过度饱和,无数可怜的农民工其实还未出门,就注定要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并不需要的人。
由于中国的劳动力市场过度倾斜,早就成为买方(雇主)市场,卖方(劳动者)自然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用一些老板的话来说,就是在中国“找两条腿的人容易,找四条腿的狗难”,加上中国政府不允许工人农民成立自己的工会与农民协会――中国的任何阶层都不能够自行成立不由政府控制的非政府组织――于是中国的社会结构就成了几块大石头加上千万粒散沙的局面,这些大石头就是政府机构及各种有组织的机构(包括企业),而民众这千万粒沙子,根本就没有能力与这些大石头抗拒。
地狱深处的农民工
中国的农民工是世界上最不计较待遇的工作者,所有现代社会劳动者应该具有的福利,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中国的农民工都没有;就连政府规定一定要有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农民工也没有。规定要有这两项保险,并非政府慈悲,而是如果没有这两项保险,一旦出了工伤,会给政府带来很大麻烦。政府自然也规定了雇主需要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否则算违法用工。但农民工哪敢要求雇主签合同?因为一旦农民工提出要签合同,雇主立刻可以另雇他人。更有甚者,就是那些属于高危行业的雇主,如煤矿主,还要求受雇的农民工签订生死契约。前两年,《中国青年报》曾披露陕西省洛南县的陈耳金矿,它的《坑道施工安全合同》就这样约定:“乙方(民工)施工期间必须保障个人安全,如发生伤亡、致残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引起的不安全事故及火灾、人为事故;在甲方施工工地发生疾病,因其他引起的非正常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担。”这是真正的生死文书,但对于无路可走的农民来说,也只有违心签约,否则就得不到那份工作。
得到了工作的农民工,不少人就在雇主的虐待中度日。人们可以从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可以领略到农民工生活惨状之一斑:“有一群农民工,活做得慢了,就会被工头拳打脚踢,被煽十几个耳光,甚至被剥光上衣,站在东北凛冽的寒风中,还要被浇上一桶凉水”,“同时这些民工也向记者证实,几乎是所有的人都被工头打过。拉到工地先打一顿,完了以后天天开始打,每时每刻都看着,最多时候一天干16个小时,两肩都打断了,铁钩把这地方都打成骨折了。”
可怜的农民之所以愿意忍受这种非人的折磨,并非象有些人指责的那样“文化素质低,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因为找不到工作,后果更悲惨:四川乐至农民唐孝军到号有“锦城”之称的成都找工,因工作无着且过度饥饿,最后只好大把抓沙土吞食,昏迷在一个劳务市场外面。而留在老家的农民也未必有活路,去年陕西省旬阳县桐木乡涌泉村五天内有3人自杀,原因是交不起乡政府派下的几百元“税费”。农民刘立文穷得连自杀的农药也是赊来的。农民自杀事件不断,决不是他们承受力差,而是他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看不到任何希望。
极其危险的工作环境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血汗工厂,工作环境极不安全。中国农民工每年因工伤死亡致残人数有多少?由于这是中国政府的“国家机密”,只能于偶然中得到某一年的数据:2004年6月,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在首届“全国外来工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研讨会”上指出,2003年大陆死于工伤人员高达十三万六千人,其中百分之八十是农民工。 其中死伤率最高的是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三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
其实,不属于这三大行业内的制造业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支撑这个制造业大国的重要支柱是中国的乡镇企业,但在中国乡镇工业的38个行业中,有 33个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涉及有毒有害的职业(或工种)有6,533个。全国乡镇工业中有500多万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占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80%;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2,515万人,占乡镇工业企业职工总数的32.80%。宁波有一家工厂,一年之内有30个工人失去了手指、手或手臂。这家工厂甚至还开出了一份“价格”表:死亡或失去双手的,赔偿人民币15,000元;大拇指人民币3,000元;小指750元。在厦门的一家只有600职工的刀具厂,4年中竟有142人工伤致残。
目前,职业病已成为影响中国劳动者健康的最主要因素。全国每年报告各类急、慢性职业中毒数千人,死亡数百人;重大恶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发生职业中毒企业的调查显示,有28.91%的作业场所没有卫生防护措施;有47.69%的企业工人没有个人防护用品;工人因病被解雇在涉外企业中也司空见惯,在被诊断为职业病的509例患者中,18.6%的工人被解雇。不少工人回到乡下有家中后才发现自己患上职业病,即使想求助法律保护,却苦于无法支付旅费、医疗检查费而只能放弃。据内参披露,在劳工待遇最高的深圳市,从1998年至2004年,每年都要发生各类工伤事故1万多起以上。
如果以为政府官员谈到的工伤死亡人数囊括了全部,那肯定是对中国的国情不了解。有许多在工作场所受伤者,要想得到医治,必须与雇主签订合同,说明自己并非工伤。比如深圳市打工青年周克廷在建筑工地的脚手架上摔下受重伤,却被迫与雇主签订一份“合同”,写明自己“跳楼摔伤,属殉情自杀,不属工伤范围。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及时送平湖医院并转移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此类事例甚多,不能一一罗列。
世界劳工史上的“奇迹”:零工作报酬
在中国近几年维权投诉的两大类案件当中,除了工伤这一类之外,就是农民工的血汗工资被拖欠这一类。
中国农民工忍受了种种不人道的苛刻剥削之后,好不容易挣到的血汗钱也不易到手。只要输入“农民工追讨欠薪”几字,就可以在网上查到以下内容:
“北京50多名讨薪民工寒风中下跪盼工钱”,“河南民工血案惊动国务院,百人挥刀砍向讨薪民工” ,“民工讨薪未果,一怒砍掉老板夫妻四肢”,“民工讨薪难:讨薪不得跳楼自杀”……
其中民工因讨薪不得,只得跳楼(包括集体跳楼)的报道因为太多,而且每年都成了中国媒体报道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当然报道主要着眼于政府又挽救了多少多少名因讨薪不得而欲跳楼轻生的农民工,以至于被一些不太有同情心的读者讽刺为“民工跳楼秀”。直到前年温家宝视察四川重庆某乡时,一熊姓农妇就请他帮助追讨欠薪,中国政府才开始重视农民工工薪被拖欠这种极为广泛的社会现象。
民工的工资到底被拖欠多少?中国全国总工会曾于去年5月公布过一项调查结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最短的工薪拖欠时间是半年,最长的拖欠时间竟然高达6年。而另一项调查则表明:建筑业拖欠的工资,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工程发包方是政府,承包方带资入场施工,工程竣工后政府却耍赖拖欠工程款,然后引起拖欠民工工资的连锁反应。
追讨1,000元,社会成本竟要3,000元
自2003年12月开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全国8个省发放农民工维权状况调查问卷和农民工维权手册各8,000份,调查农民工维权典型个案17件,这份调查于2005年6月在内部公布。
调查发现:在这些农民工中,48.1%的人有过出门打工但拿不到工资的经历,其中30.6%的人有100元~1,000元的工资没有拿到,15.7%的人有1,000元~5,000元的工资没有拿到,1.6%的人有5,000元以上的工资没有拿到。
调查显示,农民工讨薪需付出四大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法律援助成本。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平均讨薪的综合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如果提供法律援助,则成本最少需要5,000元,最高将超过9,000元。
参与此次调研的律师肖卫东多次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说,为了要一个结果,农民工往往要到有关政府部门去几次甚至十几次。从调查的典型个案来看,有的农民工仅仅在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阶段就要花出几百元至上千元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即便按最保守的920元经济成本计算,农民工维权成本也已经超出他们实际被拖欠的工资。根据对17个案件调查情况来看,每个案件综合成本都超过1万元。而从权益被侵害到向劳动部门举报或仲裁,这期间农民工有的要等十几天,有的要等上几个月。在这段时间内,他们无法正常劳动。
由于依法维权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程序繁琐,处理时限过长,而且付出巨额成本后薪水仍然无着落,或者处理结果不能弥补其维权过程中付出的巨额成本,所以许多农民工被迫选择暴力手段或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跳楼、爬塔吊等,个别人干脆杀害迫害他们的老板。
“和谐社会”多动乱
在数亿农民挣扎求生的同时,中国的贪污腐败案涉案金额动辄数千万元乃至数亿元,不断有官员与银行职员挟巨资潜逃的新闻传出,医生、教师也因职业便利而成了富人。80%的社会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中,“富人一席酒,穷人一年粮”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正是今日中国之写照。
而中国社会也险象环生。中国国家公安部今年1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2005年妨碍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增多,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此类犯罪案件8.7万起,同比上升6.6%。而“扰乱政府职能”的暴力对抗则上升了19%――在一个并无战争发生的国度里,平均每天竟然有240起较大规模的骚乱发生,只能说是末世之乱象。
――2004年中国共发生7.4万起“扰乱政府职能”的骚乱,超过376万人卷入其中。这次官方尽管没有公布2005年发生这类反抗政府的“骚乱”总数量,但可以从“上升19%”这一数据中推测出大概。从这些恶性事件,就会发现胡锦涛的所谓“和谐社会”其实非常不和谐。
中国高层并非不知此中情弊,总理温家宝就曾警告说,地方当局剥夺土地是对农村稳定的主要威胁,地方当局在处理乡村骚乱事件的问题上有可能犯下历史性的错误。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总在赞美“中国经济创造了奇迹”,但也向中国政府进言“分享财富,否则有穷人作出对抗性反应的危险”。
但中国已经失去了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
(写于2006年1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