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政府不断宣告要加强金融业的监管,但实际情况却非常不妙。按照“中国金融腐败研究”这一内部调查报告所披露的情况,金融行业中最重要的两个部门――银行业与证券业当中,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合谋寻租的腐败情况相当严重。因而,证监部门与银行均被该报告列为最腐败的部门。
银行系统多硕鼠,人均“生产”不良贷款200万元
中国政府设立监管机构,本来是为了找几只猫,看管金融系统的那一大群硕鼠。
正如上篇文章中所谈到的那样,中国金融腐败现象当中最“规范”、最普遍的形态是利用资金的配置权寻租。中国银行系统中与发放贷款有关的人拥有两次寻租机会:第一次是利用放款交易收受回扣礼金、礼品;第二次是利用贷款检查和维持银企交易再寻租。两次寻租使企业负担的贷款成本上升了大约9%,使银行贷款实际利率与所谓的民间高利贷利率基本持平――但这还算是银行系统腐败的“良性状态”。
金融腐败的恶化形态是内外勾结套取贷款分赃,或者是银行相关人员监守自盗将存户的存款和金库资金转移到自己的帐户上或国外,然后一跑了之。这类事情中国金融系统已经发生多起,动辄上亿。
腐败造成银行经营机制扭曲。在银行内部,人们趋向于用种种不正当手段捞官、捞权、捞肥缺,以便捞钱。恪尽职守、诚信守法者反而成了被淘汰者。如此一来,银行周围形成了一大群劣质客户,善于与银行不正当交易,甚至善于作假者往往得到了贷款优先权。
2005年,银行贷款余额高达20万亿元。假定有50%的贷款遵循“规范腐败原则”,那么全国银行客户的融资成本每年将增加9,000亿元,再加上恶性腐败,全国银行腐败造成的收入流失和资金流失每年最低也达10,000亿元之巨。
有人算过一笔帐:从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动用财政手段,通过剥离银行不良资产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共计冲销不良资产共计3万亿元以上,加上现存的约1.3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中国金融系统共计“生产”不良贷款4.3万亿元。整个中国金融系统大约有200多万职工,平均每人“生产”了200多万元不良贷款。
几只善于吃喝的猫:银监会、保监会与证监会
金融系统的腐败如此严重,为了减少腐败,中国政府于2003年成立了银监会,其主要职能是“一管机构二管人”,管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十大股份制银行,以及规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机构。随着银监会的成立,银行、证券、保险中国金融业监管的3个并列系统最终完成,当时中国媒体一片期许之声,认为在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督下,金融系统的腐败即便不能根除,至少也将大大减少。
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银监会这一监管机构的成立似乎对扼制金融腐败没起多大作用。面对“硕鼠”的猖獗,银监会这只猫似乎在打盹。比如中国建设银行排在监管名单上的前列,属于重点监管目标,但说起来竟象“黑色幽默”,最早揭露该行行长张恩照腐败行为的却不是监管机构,也非纪检部门,而是被中共严重妖魔化的美国联邦调查局。而当时张恩照在中国政界金融界正红得发紫,除了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这一实职之外,还是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不仅被视为“建设银行的灵魂”,还被党的最高级别喉舌――中央电视台提名为2004年经济年度人物候选人。
尽管张恩照红得发紫,但其腐败行为并非无迹可寻。张恩照在1999年调任北京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之前,一直在上海工作,于1987年6月任上海分行行长、党委(党组)书记。前两年被抓的“问题富豪”周正毅在上海地产界呼风唤雨大规模资本运作的时候,张恩照正掌握着上海建行高额贷款的最终审批权。而上海中行和建行是周案中涉案最深的两家银行,既然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刘金宝卷入周正毅案,张恩照自然不可能独善其身。据消息人士透露,早在上海期间,就曾经有人检举张恩照的类似行为,但不知何故,司法机构竟然没有追究。
而类似张恩照这类案件并非个案。仔细考察近几年的金融腐败巨案,都是在上亿元资金消失后才被发现的。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往往这上亿资金并非一夜之间消失,而是违规运作良久,在此期间,无论是银行的内部监管还是外部监管,似乎都处于休眠状态。
证券业与保险业的情况也同样如此,均是腐败高发领域。从实际情况看,银监会、保监会与证监会这几只养来捕鼠的猫似乎都在打盹。
猫向老鼠收买路钱
如果这几只猫仅仅只是打盹,那也还算不上最坏的情况。由于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这几大监管机构负有监督管理金融机构、证券行业与保险公司等经营机构之责,于是这些监管机构还有一种腐败机会:设置审批项目。在中国金融市场上,任何人开设任何金融机构、从事任何合法的金融业务,均须得到相应监管机构的审批,监管机构也就可能设租盘剥。
比如,在银行业方面,新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和机构设置处于扩张时期,分支机构的设立、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批、新业务的审批等等,均需要经过监管机构之手,这也给了监管部门的一些人员以设租纳贿的时机。
对中国证券行业来说,企业上市必须经历一道“灰色流程”是人所共知的秘密:上市安排由监管机构证监会严格控制,想要上市的企业往往要展开一场台面下的灰色竞争。
在三大监管机构当中,这种“强索买路钱”的可能性,以证券市场最为典型。比如,企业上市的审批、审核权,一直掌握在证券监管机构手中,而上市的安排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因此,企业即使符合上市条件,也往往须与其它企业展开一场灰色竞争,以获得稀缺的上市机会。假如企业不符合上市条件,则更需要打通关节,让审批或审核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证券监管何以成了腐败之最?
中国的证券监管存在巨大腐败机会,这一点中国政府也知道,因此监管制度也被改来改去。只是在现存的极权专制政治制度之下,这种监管手段的改变,每改一次,只不过是将寻租的机会在内部人当中重新瓜分一次而已。
上一世纪的证券业腐败就不说了,只说近几年的。证券行业2001年4月推出“通道制”,企业上市的第一关就是要选择有“通道”资源的券商,作为上市承销商,才能够向证监会申报上市,于是“通道”就成了稀缺资源。当时中国国内41家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券商拥有通道总数184条。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曾有一些券商暗中向企业开出了“买一条通道1,000万元”的价格。这笔费用就是具有垄断地位的证券公司的腐败租金。
据统计,2002年新股发行中,如果扣除招商银行和中国联通两个超级大盘股之后,平均每家新股筹资额仅为4.17亿元,如果按照3%的法定承销费用比例计算,则平均每家承销费只有1,20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一条通道1,000万”的报价,企业要负担的实际承销费用远远超过法定比例。但为了确保上市成功,许多企业被迫花高价购买通道。
找到通道,确定券商后,就进入企业上市的第二关:向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常由监管部门的两个处分派一名预审员负责。一个负责审查法律方面的事宜,如公司治理结构,合同要约等;一个负责审查业务方面的事宜如财务报表。这一预审过程的时间长短,则完全要看公司是否“识做”。但因为预审这一关并不决定企业上市生死,而且一般来说,预审员的资历较浅,不会给企业上市增加太多的灰色成本,只是请客送礼,小额贿赂而已。
经过多次预审,上报材料进入“过会”阶段。所谓“过会”,就是从证监会的发行审查委员会(简称为发审委)中选取几位委员,以投票方式最终裁定企业是否上市。超过一半以上的拟上市公司在这一关上功亏一篑,被挡在门外,因此,发审委“过会”就成了决定企业命运的最关键环节,通常也是公关重点。这一阶段的公关工作都是由企业老总亲自坐镇,亲力亲为。
“小鬼”买路钱逾百万,阎王索价当更高
在通道制下,发审委由近100名委员组成,主要来自于相关部委、学术研究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这类专业机构。由于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不公开及其封闭的体系,特别是发审委成员实行保密的规则,使最终入选的发审委名单成为企业竞相寻求的稀缺资源,因为只有得到发审委名单,企业的公关才有明确目标。2005年证监会发审委助理调研员王小石的腐败受贿案,其案由就是王小石于2002年向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透露发审委名单,收受140余万元贿赂。
――“小鬼”透露一条消息就值140余万元,那么发审委委员手中的票有如“生死牌”,当然更值钱了。值多少?至今还未有发审委委员腐败案发,所以还没有具体数额见诸于世。
通常,参加投票的发审委名单在开会投票前一两天才在证监会内部公布,与会的委员最终是9名,但可能入围的则有十多名。而企业一旦打听到发审委入围名单后,必须立刻连夜行动,对可能入围的十几个发审委全面撒网。这是上市过程中公关力度最大的一次。这一关通不过,所有的前期公关投资将全部泡汤。
经过这样的一个伴随着腐败的上市流程上市的企业,资质自然良莠不齐。发行不到半年的新股竟然有70%达不到预测业绩。从2001年开始,中国进入长期熊市,投资者损失惨重,几乎所有的庄家都轰然倒地,中小投资者更是普遍损失过半;中介机构如券商大多实际上已经破产,要靠国家注资才能避免客户挤兑和社会恐慌;政府监管者疲于奔命,扶了东墙倒西墙,备受各方责难。股市惟一的受益人融资者也每况愈下,股市融资额不断萎缩。脆弱和草木皆兵的股市已根本不可能承受扩大直接金融、分散金融风险和支持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负。
中国国内既然不可能再成为披着企业家外衣的投机者天堂,中国企业与银行开始向外寻找圈钱机会。但中国企业与银行有如烂药,往哪个股市扩散,哪个股市就多了几只业绩不佳的垃圾股。
监管者为何堕落成金融从业者的利益共谋?
在股市跌跌不休与不绝的腐败丑闻中,中国政府不得不放弃收取买路钱的“通道制”,于2005年开始设立“保荐人制度”。
但如果不改变金融监管的“腐败激励机制”,这些监管机构就必然要利用现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以获得垄断租金。这种不堵绝源头的监管方式之改变,无非是将收取贿赂的机会从拥有“通道”的机构转移到了“保荐人”那里。
在证券机构的眼中,证券监管中的不正当收益,成为证券市场种种不规范行为的主要原因。但是,中国的证券商又有几只好鸟?由于证券行业的垄断性质,证券机构本身大多数就有政治背景,他们当中很少有人想成为合法竞争的企业,而总是按照惯性寻找机会以违法、违规手段获取超额利润。监管部门确实制订了制约规范,但证券商可以通过支付租金的办法将其摆平。因此每一轮整顿、大检查都收效甚微。证券机构由此看清了监管方面的致命弱点:监管大多是做个样子,于是更加有恃无恐。证券市场由此被导入一条混乱不堪的腐败之路。而金融业与保险业的情况也莫不如此,大同小异。
这种制度性腐败将中国的金融业导入一种无法摆脱的困境:设立监管机构的本意是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但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这些监管机构最终却成了不规范的金融机构的利益共谋:为了获得“租金”,监管机构要维护现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因为只有这样,金融机构才能获得垄断租金,监管机构才有可能参与“分肥”。而为了获得分肥权力,监管机构也不断试图扩大其监管权力,并拒绝给予任何自发形成的金融机构以合法地位。
这样,中国金融市场就长期处于“转型”状态,并且老是无法完成“转型”――其中秘诀就是如此简单:只有处在“转型”之中,才可以用不规范掩盖一切浑水摸鱼的腐败行径,才可以让不断滋生的蠹虫攀附在金融产业这条巨大的食物链上,食民财与公共财以自肥。
(写于2006年1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