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改革”以来一直开风气之先(当然包括腐败行为与腐败方式的创新在内)的深圳市宣布,已经成功地将高科技用于监控民众,比如装置能够迅速辨认嫌犯的警用监控摄影机、从8月份起实验发行令人无所遁形的电脑晶片居留证等等。而且更让深圳市骄傲的是:这一监控系统一俟试验成功,将在全中国660座城市推广。
这条消息让人想到一本书与一部电影:乔治·奥威尔的《1984》与美国电影《国家的敌人》(1998年上映)。《1984》里面那无所不在的“老大哥”(OldBrother)已经成了英语世界中妇孺皆知的一个词汇,至今这本书还是美国中学生一本参考读物;而《国家的敌人》这部影片让人产生极深印象的,就是那让人无所遁形且让被监控者浑然不知的高科技监视手段。不过,中国当局现在拥有的手段却是“老大哥”与高科技手段的高级结合:“老大哥”的灵魂为体,高科技手段为用。这一完美的监视体系用纳税人的巨额钱浇铸而成,可保中国政府拥有一项今后再也难有国家超越的吉尼斯纪录。笔者认为,这应该属于“金盾工程”中那部分“能看”的视频系统。它与此前陆续完工的“能听”(电话语音监测)的系统合成一体,再加上庞大的数据处理中心(能思维的“大脑”),构成了一张让人无所逃遁的天罗地网。
中国政府并未打算隐瞒这点。从前年开始,中国媒体陆续披露的消息,让中国人从中了解到自己已经处于被监控的状态。
先说被严密监控的程度,这方面还得以深圳市公布的详细信息为例。《深圳商报》曾于2006年3月9日发布一条消息详细介绍这个防控系统,一是“三道防线防控”,包括市际出入口、区际出入口与各街道之间结合地带防控;二是社会面防控,包括国道、省道、城区主次干道、地铁等在内,实现道路视频双向覆盖,以及各类专业市场与公共复杂场所防控、交通动态防控。三是内部防控,凡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电台电视台、监所、收容救助站、安全文明小区和居民住宅小区防控,包括住宅区内部、内外道路、出入口等,几乎已经无所不包,为了防止遗漏,最后还加上一句“其他应当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单位、部位和场所”――而这些“应当安装技术防范的设施的单位、部位和场所”,当然包括当局认为应该监管的对象,比如笔者在国内时,家中就被安上监控系统,隔邻再住上若干国家人员轮流值班。
再说监控的范围。有关报导说深圳在安装视频监视系统方面率先垂范,其实并不准确。早在2006年开始,沈阳、成都、北京、上海等地都已相继宣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电子眼)。尽管“电子眼”披着“安全防护”的外衣,但中国民众还是感到“电子眼”干扰了正常生活。只是中国公众没有言论自由、游行集会自由等保护各种权利的基本权利,这种不满只能通过讨论“公共秩序权”和“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宣泄出来。尽管绝大多数人认为“个人隐私权”不应该让位于“公共秩序权”,但这种看法最多也就是在博客上发表,并无正常申诉管道。
如果顺着中国当局给定的“安全防卫”思路辩论下去,当局肯定会用有了该系统之后刑事犯罪破案率提高多少为自己找到理由。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应当坚持的理由是国家权力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以中国当局视为头号对手的美国为例,美国对国家权力的运用就极为审慎防范,美国人的政治理念当中,一直视公权为个人自由的最大敌人,无论是宪法还是其它立法,都力图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国家的敌人》这部电影中以极其生动的形式展示了这一思想:掌握国家权力的当权者,若把某一公民设定为“国家的敌人”,任你三头六臂,也难逃国家力量的打击,因此,必须防止国家权力肆无忌惮地扩张。
一个不以民众权利为念的极权国家从来就缺乏安全感,并以各种方式不断为自己制造敌人。“金盾工程”这一庞大电子监控系统的完成,标志中国当局终于将中国人民定位为“国家的敌人”,只有时时刻刻将人民置于监视之下,才能让统治者稍感安全。
(原载于《华夏电子报》2007年8月14日,总2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