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废止“危害国家安全罪”--从胡佳的“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说起
最近,维权人士胡佳被当局指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捕,由此我想到了中国现有的两部最能体现国家权力剥夺民众人权的法律――《刑法》(1997年)第二编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国家安全法》。
这里必须提到上述两部法律出炉的先后顺序。《国家安全法》颁布于1993年,其总则中列举了“危害国家安全”的5种行为: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 Read the 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