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听国内一位在媒体工作的朋友提到,《南方周末》及《南方都市报》的终审权已收归广东省委宣传部。两家报纸获得如此“殊荣”,可谓是中国自改革以来从未有过的严管之举。当时心里还希冀这只是某段时期的临时举措,但紧接着是各类严管媒体的消息接踵而来。
一条是1月9日《亚洲周刊》报道:中宣部已直接派员进驻中央大报,一些有影响力的地方媒体如南方系列等,也将从各媒体内部发展两名阅评员,直接参与稿件终审。这种变事后纠察为事前审查的新闻阅评制度犹如“勒住中国媒体咽喉的钢丝”,让媒体不能越雷池一步。禁令还要求在十八大召开以前严格限制时政民生报道版面,各大网站也一律不许上敏感社会新闻,一旦违规将严肃查处。
另一条是自由亚洲电台1月12日报道的“中宣部2011年新闻禁令舆论空前收紧”,从内容上来看,其中有禁载的较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