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中国的城市化,不少人都将中国城市没有出现贫民窟引以为傲,并以此作为中国专制政治优于印度民主制的主要论据。
中国剥夺了数亿农村人口自由迁徙的权利
中国城市没有“贫民窟”,其实并非中国的真实状况。按照“贫民窟”一词的定义,就是“以低于标准的住房和贫穷为特征的人口稠密的城市区域”。如果中国按照京沪深广等四大现代化橱窗的标准衡量全中国,三、四线城市应该充斥着大量贫民窟。至于在少数大城市没有形成“贫民窟”,这一虚荣后面隐藏的恰好是中国政府不尊重人权这一现实:为了保证城市的“干净”,牺牲了中国农民的自由迁徙权。
这一点,中国官员并非心中无数。2011年4月12日,在“中国-东盟城市交流与合作”研讨会上,马来西亚的代表对中国城市市容羡慕不已,通过翻译不停地问中国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为什么你们的城市这么干净?为什么你们的城市里没有贫民窟?”李铁的回答还算实在:“作为政府的考虑,不希望在特大城市出现像巴西、印度等国的‘贫民窟’现象”,并指出“农村人口不能自由的进城镇落户,意味着他们在城市只能就业,漂泊生活,却不能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承认“这种限制政策也抑制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妨碍了中国农村的发展”。
因为语言与国情的隔阂,东盟代表也许不知道,李铁这几句话后面隐藏的事实很残酷,为了保护城市的干净靓丽,中国政府用有形的区隔(如户口制度),社会用无形的区隔(城市的高房价与高价格的公共服务)剥夺了高达数亿人口的基本权利。